【摘要】文章在界定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概念的基礎上,揭示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的邏輯關系,概括了現階段我國產業集聚和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以此為基礎,提出了促進我國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良性互動發展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產業集聚 新型城鎮化 良性互動發展
【中圖分類號】F061 【文獻標識碼】A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鎮化得到了長足發展,城鎮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 2013年的53.7%,年均提高1.02個百分點,城市數量由193個增加到658個,建制鎮數量從2173個增加到20113個。然而,在城鎮化快速推進過程中,有一些問題日益凸顯。比如,城鎮空間布局不合理、城鎮化地區發展不協調、城鎮化面臨嚴重的資源環境約束、城鎮化缺乏堅實的產業支撐、人口城鎮化滯后于土地城鎮化等。鑒于此,我國“十二五”規劃提出“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不斷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將“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而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協調互動發展,正是提高我國城鎮化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增長點。國外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集聚(如日本的京濱、阪神、北九洲、東海等四大工業聚集帶;美國硅谷的高科技產業聚集地區;意大利米蘭的時裝生產聚集區;印度班加羅爾的軟件產業聚集地)在促進人口集中、經濟發展、城市競爭力提高等方面為我國提供了成功經驗。因此,從新的視角審視我國城鎮化發展道路,研究新時期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互動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
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概念界定
對于產業集聚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00多年前的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他認為外部經濟是產業集聚的原因。馬歇爾之后,產業集聚出現了很多不同流派,具有代表性的有:韋伯的區位集聚論、熊彼特的創新產業集聚論、埃德加·M·胡佛的產業集聚最佳規模論、波特的企業競爭優勢和鉆石模型等。所謂產業集聚是指,在某一個特定地理區域內,相同或相近領域的若干個不同企業,以及為這些企業提供配套服務的上下游企業,高度集中地聚集在一起。產業集聚是工業化時期的一種普遍現象,世界上分布著很多不同的產業集聚區域,不同學者從不同研究視角派生出很多相近的概念,比如 “企業集群”、“區域產業群”、“地方生產系統”、“產業綜合體”等等。
新型城鎮化與以往的傳統城鎮化不同,傳統城鎮化是指農村人口不斷向城鎮轉移,第二、三產業不斷向城鎮聚集,從而使城鎮數量增加、城鎮規模擴大的一種歷史過程。傳統城鎮化強調的僅僅是以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作為衡量尺度,而新型城鎮化強調了一個“新”字。溫家寶2007年指出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但對于新型城鎮化道路“新”在哪里并沒有在官方文件提及。2012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中國青年報》2013年發文解讀新型城鎮化,認為新型城鎮化是城鄉統籌的城鎮化,是可持續發展的城鎮化,是生態文明貫穿全過程的城鎮化,是促進“四化”同步發展的城鎮化,是更大限度撬動內需的城鎮化,是更多利用市場機制的城鎮化,是注重質量和內涵的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直到2014年3月出臺《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表示我國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這是中央頒布實施的第一個全國性的城鎮化規劃,對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產業集聚與新型城鎮化的互動發展關系
產業集聚對新型城鎮化的作用機制。首先,產業集聚是要素集聚和人口集聚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城鎮化的基礎和前提。產業集聚水平的不斷提高可以增強城鎮對人口和要素的吸納能力,增強城鎮綜合承載力,進而提升城鎮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優勢。其次,產業集聚利用企業或產業的集中布局,形成一個專業化、高效率的分工體系,企業在產業集聚區內可以共享基礎設施、勞動力、技術、信息等資源,降低企業成本,從而降低城鎮化的成本。國家發改委的一項調查顯示,依據城鎮化的要求,產業集聚能節約行政管理費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40%以上,并能節約30%的土地。最后,產業集聚的快速發展,有利于提升產業競爭力,從而也使產業集聚區所在的小城鎮和核心城市的國內和國際競爭力得到不斷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