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動員須國家進場
當前中國的社會動員是執政黨與政府主導的“對社會動員”,而不是“由社會動員”?,F行的政治體系是動員主體,規定動員理念與目標,設定動員規范,主導整個過程,啟發、誘導、勸說被動員的社會成員和社會組織。“國家進場”是現行政治體系的基本原則與要求。
“國家進場”與我國現行政治力量的現實密不可分。執政黨與政府掌控最重要的社會資源,是民族進步、社會發展的思想源泉、人才基地和主要引擎,是改革與法治事業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進的根本保證。同時,我國仍處于“總體性社會”,社會組織化程度低、民眾自主能力不足、民主參與水平有待提高,相對而言,國家主導的動員機制較為發達、歷史較為持久,強化執政黨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社會動員模式是可行的、現實性的選擇。
“國家進場”的社會動員模式,要求政府動員時應倡導“國家符號”的信仰支持。“國家符號”是指為社會大眾普遍接受的民族記憶、國家形象的標志物,是社會成員身份識別、身份認同的象征。社會成員對權力的合法性支持易呈現認知密度、忠誠厚度逆向運動的規律,即愈是經常性接觸的權力主體愈難得到大眾信任、信任也愈易動搖,愈是不易接觸的權力共同體愈易得到大眾的深厚支持。共同體大致可分成三個層級:民族與國家等共同體最易得到大眾經久的忠誠與支持,形成普遍的信仰;政府與法律制度等典則次之;基層權力當局經常性地與民眾接觸,最難得到民眾信任,也最不牢固。因此,對歷史記憶、精神象征、政黨理念和國家典則的傳講、解讀、宣傳,利于形成大眾信仰和普遍意識,這其中執政黨的重大決策、中央權威和領袖權威、國家憲法的示范意義,是強化民眾支持的可靠資源。
“國家進場”社會動員的另一個重要手段,是利用政府資源對社會輿情進行理性引導。大眾輿情有民眾利益訴求合理性的一面,但情緒化的表達、個體利益的無節制放大和網絡媒體匿名效應,會造成大眾輿情的沖動、道德感差和責任性弱,對其一味迎合或打壓均屬不智,唯有管治方具理性,即通過程序化、正當化的民意表達與參與,及時、公開的政府告知與引導,使網絡媒體成為雙方共同發聲、利益相互表達、各方意見交易的平臺與場所。
“國家進場”社會動員再一個重要手段是厚植社會組織,提高民眾的組織化水平,培育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公民文化,形成可靠的社會保障與環境基礎。
(本文作者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