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會救助體系的建設實踐
多年來,安徽省整合救助資源,健全工作機制,努力構建體系完善、機制健全、標準科學、高效快捷、城鄉統籌、銜接互補、區域均衡的“8+1”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經過“十二五”時期的重點建設,現已初見成效。
城鄉低保規范運行,健全準入、退出長效機制。安徽省出臺了《安徽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民社救字〔2013〕12號)、《安徽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試行)》(民社救字〔2013〕143號)等文件,健全低保準入和退出長效機制。全省已有10個市和27個縣(市、區)建立了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分別占總數的62.5%和25.7%;3個市和19個縣(市、區)建成了信息核對系統,分別占總數的18.7%和18%。凡是城鄉低保新增或退出、提高或降低補差標準的對象,一律實行民主評議聽證票決制,進一步擴大城鄉低保民主評議工作透明度,有效杜絕漏保、錯保和優親厚友等行為,全力打造“陽光低保”。
完善困難老年群體供養機制,健全養老公共服務體系。2014年,安徽省著力提高困難老年群體生活保障水平,累計投入農村五保資金12億元,五保對象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分別達月人均315元和180元,同比分別增長16.2%和9%。五保供養“提標”的同時,低收入老人高齡津貼和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建設2013年首次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通過健全基本養老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高了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目前,全省五保對象43.12萬人,農村敬老院去年新增床位2.1萬張,總床位數達25.8萬張,可滿足近60%的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要。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補助方式,從“補建設”轉為“補運營”,由一次性建設補助改為按覆蓋人口和服務種類、數量提供補助。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全省各類養老機構全覆蓋,有力提升養老機構抗風險能力。
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標準和救助范圍。安徽省探索建立按病種救助和按救助費用救助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提升救助標準和救助范圍,出臺了《安徽省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救助對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為今年新添救助對象。在各類醫療救助對象中,重點加大對重病、重殘兒童的救助力度,其中對符合上述醫療救助條件的農村0-14周歲(含14周歲)兒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患者予以重點救助。對重點救助對象(指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不設病種限制。對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實施醫療救助,須是大病或重癥慢性病。在救助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對重點救助對象不設醫療救助起付線;對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對象設置醫療救助起付線,由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對重點救助對象在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自負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的救助比例適當提高。值得注意的是,70%是指各種保險補償或醫療救助后,實際剩余個人自負醫療費用的70%,而不是所有醫療費用的70%。
簡化臨時救助審批手續,提高救助時效性。安徽省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凡符合規定的救助對象,包括外來務工者等人戶分離家庭和個人,均可在居住地申請臨時救助。臨時救助辦理按居民申請、鄉鎮政府(街道辦)受理審核、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實施。鄉鎮政府(街道辦)應自受理申請起2個工作日內,開展入戶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視情組織民主評議。經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委會或居住地公示2天。無異議的,及時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縣級政府民政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對于情況緊急需立即救助的,應簡化審批手續,采取直接受理申請、直接審批、先行發放、補辦手續等做法,為困難對象提供及時救助。
健全災害預警預報體系,不斷提升救助能力。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和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推進防災減災救災信息管理平臺,以及防災減災救災科技支撐、社會動員、專業人才隊伍和救災裝備等建設;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按照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的原則,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建立健全災情評估制度,完善災情統一發布機制;加強因災倒塌損壞民房恢復重建能力建設,有序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引導建立災害保險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程序,加強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完善教育救助體系,率先減免孤兒學費。安徽省按照“以縣為主,先試先行”的原則,對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給予資助。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生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在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免學費和助學金,實施頂崗實習、校內資助。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完善校內資助、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資助政策。完善國家獎助學金、助學貸款、校內資助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等教育階段資助體系。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孤兒學費減免政策,孤兒只要在省內學校就讀,無論哪個學段,均可以免收學費直接入學。
落實住房救助政策,改善困難弱勢群體住房條件。安徽省健全申請審核機制,依法分別做好申請對象的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的審核,加強協調配合。完善輪候制度,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安排解決,依申請做到應保盡保。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重點資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基本安全住房需求;規范補助對象審核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實行“一戶一檔”檔案管理制度。
健全就業救助制度,加大就業救助力度。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免費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全面落實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加強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充分利用創業孵化基地、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開發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對零就業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長期處于失業狀態的成員進行托底安置。鼓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成員到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后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就業救助對象可參加其戶籍所在地公共職業訓練基地組織實施的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培訓期間可按規定享受適當的生活補助。
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水平。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全面建立,全省鄉鎮(街道)及部分開發區共設立社會救助服務“一門受理”窗口1530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快速推進,成立了“省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全省16個市、105個縣(市、區)全部成立了核對機構。建立考核監督長效機制,出臺了《安徽省民政廳關于建立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的通知》。設立社會救助舉報熱線,全省所有市、縣(市、區)均設立了投訴舉報熱線。同時,成立了由26個部門和單位參加的省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社會救助工作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