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與普及,我國各行業的商業模式均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變化尤其體現在“互聯網+”時代下的電商模式上。在“互聯網+”環境的影響下,電子商務發展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面臨著新的挑戰。基于“互聯網+”時代環境及其帶來的挑戰,我國電子商務應積極應對,做好戰略選擇,促進電子商務進一步發展。
【關鍵詞】電子商務 “互聯網+”時代 挑戰 發展戰略
【中圖分類號】F713 【文獻標識碼】A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與普及,我國各行業的商業模式均產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變化尤其體現在“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以及電商模式上。2014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數次提到“互聯網+”,對電子商務也多次強調,明確指出政府將對“互聯網+”行動進行制定,鼓勵電子商務創新發展。“互聯網+”由此得到更加廣泛的關注,已成為社會持續發酵的熱點。對于電子商務的發展來說,也已經深刻地認識到,電子商務正在進入“互聯網+”時代。物聯網、云計算、智能硬件等高新技術逐漸應用于電子商務發展中,使電子商務發展呈現出了新的特點。從2005年以來,我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到2014年復合增長率達到了30%以上,僅2014年一年就已經突破了12萬億元。
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仍然在不斷擴大,線上線下的快速融合發展,給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帶來了全新的挑戰。面對“互聯網+”時代下電子商務發展的挑戰,如何采取正確的應對戰略成為當前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不得不思考的問題。而在探討“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發展的挑戰與戰略選擇前,我們首先應對“互聯網+”時代及其影響下電子商務發展呈現出的特點有一定了解。
互聯網+時代與電子商務發展的特點
伴隨著創新2.0的互聯網發展,“互聯網+”作為一種新業態進入人們的視野與生活中。這種互聯網形態演進是在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形成,“互聯網+”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的出現是互聯網思維進一步實踐的成果。“互聯網+”直觀來說就是“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但事實上“互聯網+”是兩化融合的升級版,而非簡單的兩者相加。“互聯網+”是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通過對信息通信技術及互聯網平臺的利用,進行的深度融合,是一種創新性的發展生態。“互聯網+”關鍵在于創新,代表著新的社會形態,目的在于使社會資源配置在互聯網作用充分發揮下實現優化和集成,讓經濟、社會各個領域都能夠分享和深度融合互聯網的創新成果,從而促進全社會創新與生產力的提高,推動更廣泛的經濟發展新形態的形成。2015年12月,“互聯網+”以年度流行語第二名,被列入《咬文嚼字》雜志發布的2015流行語排名中。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深入,多個行業在其影響下得到改造,電子商務便是“互聯網+”的杰作。
電子商務是采用信息網絡技術展開的商務活動,是一種新興現代商務模式。電子商務的發展起于1995年,后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而迅速發展,這種現代商務方式在當前社會中顯現了很大的商務價值。
進入“互聯網+”時代后,電子商務在我國的發展呈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與趨勢。其中比較突出的特點,是手機等移動端購物的爆發性增長。從2014年的移動端購物統計數據可知,在我國網絡零售市場中,2014年我國手機等移動端購物年增長率超過234.3%,在全國網上零售交易額中已經占比32%,比上年同期增長19%,且這一趨勢仍然在明顯上升。2015年天貓雙十一當天交易額突破900億,移動端消費占比68%,對于80后和90后等年輕人來說,移動端購物非常頻繁和普遍。
針對這一趨勢電子商務企業也對移動領域進行了積極探索:京東與騰訊聯手推出微店、手機qq購物等;當當網對“無線三寶”及時推出;國美與蘇寧易購等也紛紛挖掘移動購物端,使得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呈現出明顯的移動性趨勢。
團購模式也迅速在電子商務中取得一席之地。根據《中國團購市場統計報告》,2015年上半年我國團購累積成交額已經達到769.4億元,而2014年全年成交額才747.5億元;各大團購網站快速占領一二線城市市場后,已經開始不斷開拓三四線城市及全國市場。
在移動終端購物與團購火爆發展的同時,我國電子商務開始進入O2O模式。繼B2B、B2C等電子商務模式,電子商務O2O模式從2014年開始迅速發展。該模式將線上虛擬經濟與線下實體店面有效地融合起來,在這一發展趨勢下,傳統企業與互聯網的融合越來越深入,也越來越多。傳統零售、百貨業紛紛嘗試O2O,我國的O2O滲透率實現大幅度提高,目前我國本地生活體驗行業的各個角落均可見O2O模式,如餐飲美食、旅游酒店等,給消費者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體驗。另外,在電子商務渠道不斷下沉的今天,農村也已經被電子商務大面積覆蓋,在農村消費、農業生產中電子商務渠道起到了很大的拉動與引導作用。當前我國大型電商都開始對農村市場積極拓展;與農村、農產品相關的電商在農村迅速發展。此外,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促進了國內需求的擴大,對我國經濟增長有重要促進作用,成為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的戰略性產業;新一屆政府出臺一系列文件,給予電子商務發展以鼓勵,也是“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發展的鮮明特色。
“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的挑戰
“互聯網+”時代在給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了大量機遇,推動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給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帶來了新的挑戰。在“互聯網+”時代背景下,我國傳統的電子商務發展已經難以滿足當前時代需求,出現了一些亟需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安全保障問題突出。在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安全保障一直是電子商務活動研究的核心問題。尤其進入“互聯網+”時代后,電子商務以互聯網、物聯網技術為普及基礎,在物流、支付、信息安全等支撐服務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安全、可靠的通信網絡,是電子商務系統首先所必備的,以為“互聯網+”環境下用戶的交易信息安全和信息傳遞提供保證。
除了要求電子商務服務器絕對安全,避免網絡信息被盜取外;還要求電子商務健全物流配送體系,當前消費者對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的要求仍然沒有得到完全的滿足。另外,電子商務的支付結算問題也在日漸突出,已經無法適應“互聯網+”時代所需的金融支付體系,電子商務的支付結算服務及電子化水平仍然較低。從“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發展情況來看,不僅需要進一步完善跨區域、跨銀行網上支付、結算等;而且需要改變傳統貿易方式對資金、信息、商業秘密安全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護體系。
對制度環境與法律環境要求更高。在“互聯網+”時代,除了一些新型的市場主體出現在電子商務發展中外,電子商務發展還出現了新的經營活動與市場要求。雖然我國已經認識到“互聯網+”時代與電子商務的重要性,對一些政策法規相繼出臺,但從當前電子商務發展來看,仍然存在一些空白,并不夠完善。因“互聯網+”時代下電子商務精英主體很多時候需要跨地區經營,加之在身份方面也比較隱蔽等,導致現有法規在判定一些違法行為及在其行政管轄權方面比較模糊,時有發生網上制假售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對消費者惡意欺詐等行為,現行規定也難以對這些行為進行界定。
另外,“互聯網+”時代下網購平臺的管理問題也日漸突出。在維護平臺交易秩序中,各種網規雖然都起到了較大作用,但在制定及實施平臺交易規則方面還缺乏監督。平臺商對交易規則單方面制定和管理的當前,難以有效地監管商戶違法行為。在各種網規漏洞下,“職業差評師”、“職業刷單師”等群體越來越猖狂,導致市場混亂。
此外,大數據問題也是“互聯網+”時代的突出問題。因大數據具有社會化數據特征,因此對于這些產生于交易平臺上的數據歸屬、使用等問題,仍然較難進行明確的界定。
要求社會信用體系進一步完善。對于處于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企業來說,信用的良好與否至關重要。但我國社會化信息體系在經濟轉型過程中仍然不夠健全,缺乏自律和完善的社會監督,難以對交易行為進行保證,尤其對于網上交易來說信用問題更加突出。在平臺的交易中,“互聯網+”時代要求企業具有很好的信用積累條件,但信用管理和應用在電子商務領域當前仍然比較滯后。客觀、中立的第三方機構,在信用評價中比較缺乏,難以有效整合不同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在采集和管理消費者信息方面的渠道也比較缺乏,難以約束一些惡意差評、刷單等現象。
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創新仍需加強。我國電子商務在“互聯網+”環境下當前還處在發展階段,企業的發展對于“互聯網+”創新的依賴遠遠少于對我國消費市場空間的依賴。電子商務相比傳統商務來說雖然具有很多優勢,但電商企業的爆炸式增長因各種原因與其“燒錢式”虧損形成了反差。從研究機構的結果統計可知,理論上來說,電子商務節省76.6%的交易費用,但在實際發展中卻只能節省11.6%的交易費用。很多電子商務網站的發展缺乏創新和持續發展能力,主要依靠模仿、炒作和燒錢等方式來維持發展。
“互聯網+”時代下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選擇與建議
轉型發展,對于電子商務來說是最佳的搶占發展先機的路徑。在目前“互聯網+”熱潮中,針對電子商務發展特點及其所面臨的挑戰和問題,電子商務應積極選擇相應戰略,引導和促進電子商務在“互聯網+”時代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
推廣網絡安全技術,促進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的完善。“互聯網+”時代下,我國電子商務平臺的安全保障受到了極大威脅和挑戰,為了應對突出的安全保障問題,我國應大力推廣網絡安全技術。電子商務平可引入防火墻技術與虛擬專網技術VPN,保護電子商務平臺的安全;在電子支付方面則可采用數字簽名、數字憑證、數字時間戳等數字加密技術保證用戶支付過程的安全;也可引入預防病毒技術、檢測病毒技術以及殺毒技術,防止病毒入侵電子商務網絡平臺系統。其次,我國電子商務應加強物流體系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的完善。我國電子商務可將現代商貿物流與共同配送體系建設結合起來,建設三級網絡體系,即對跨區域分撥中心進行完善的同時,加強對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點的建設。電子商務在對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加強建設的過程中,可對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有關政策和標準進行完善,通過對“網訂店取”等創新模式的推廣,使電子商務在配送中呈現的“最后一百米”問題得到推動性解決。另外,電子商務發展中還應對電子支付、信用服務等創新服務模式給予鼓勵,對電子商務服務產業鏈條進行完善。對于電子商務發展來說,專業技術人才是其不可或缺的基礎,電子商務平臺可加強與人社部的合作,對電子商務所需的高端緊缺人才積極開展培訓,培養與“互聯網+”時代相適應的電子商務人才。
對電子商務發展法律環境加強建設,補充相關法規標準。對于電子商務領域中制度環境與法律環境要求,我國政府應積極關注,加強建設電子商務發展法律環境,促進電子商務法規和相關標準的逐步完善,為電子商務在“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提供全面而堅實的法律保障。我國政府應在調研的基礎上,展開《電子商務法》起草工作,補充、修改與電子商務內容相關的《消費者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并對《促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實施意見》進行出臺,加快落實電子商務發展相關政策措施。針對電子發展法律法規薄弱環節,我國相關部門可對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加以制定,如對《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等標準規范進行發布等。
強化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電子商務發展外部環境。針對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要求,我國電子商務在發展過程中應對信用評價指標、信用檔案等標準加強研究,建立統一的信用評價和獎懲規則;同時對電子商務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進一步推進,保證企業信用記錄能夠公開、透明、動態地呈現出來。還可建立健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以及協同監督機制,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與使用方面應面向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在政府的主導和多方參與下,促進標準統一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形成。還應對電子商務領域假冒偽劣行為加強打擊,注重保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等,從而實現市場競爭環境的公平性。因“互聯網+”時代下的電子商務活動突破了時間與空間限制,所以這一貿易行為可以說是無國界的,為促進電子商務進一步發展,營造良好電子商務發展外部環境也是“互聯網+”時代下電子商務必須的戰略選擇。我國商務部代表應與世界其他國家積極展開國際交流,加強與其電子商務合作,促進電子商務領域中我國國際話語權的增強,積極參與制定國際電子商務規則,為我國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營造良好的電子商務外部環境。從“互聯網+”時代未來發展來說,中國企業通過電子商務平臺,踐行“走出去”策略是必然趨勢。
積極打造電子商務示范體系,對電子商務統計體系進行創新。我國應對電子商務試點示范工作進一步開展,對電子商務示范體系積極打造,鼓勵推動電子商務創新應用,對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生態系統著重培育。我國電子商務可將城市、基地和企業作為依托,在聚集發展、模式創新引導下,推進全方位電子商務示范體系的形成。同時可對典型案例進行總結和推廣,促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的充分發揮,由其推動地區間經驗交流和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從而使各地電子商務在其促進下實現均衡發展。基于2013年我國已經邁出開始建設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的步伐,2014年我國對全國電子商務信息管理分析系統進行了開通,新時期我國仍然需要創新電子商務統計體系,以解決當前電子商務數據在指標方面的不規范問題,以及口徑不一致等問題。與此同時,我國應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的展開,通過電子商務對海外市場加以拓展。為了使跨境業務得到更好發展,我國可加快建立與電子商務相適應的跨境監管服務體系,促進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環境的完善,鼓勵我國電子商務企業在“互聯網+”時代積極走出去,對我國電子商務在全球范圍內的完整產業鏈和生態鏈進行打造,促進形成一套與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規則。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在“互聯網+”時代的影響下呈現出了鮮明的特點,與此同時也面臨著安全保障問題、法律制度環境問題、社會信用體系及模式創新等挑戰。我國電子商務產業面對這些挑戰,應積極推廣網絡安全技術,補充相關法規標準,強化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對電子商務統計體系進行創新等,適應“互聯網+”時代的要求。
(作者單位:衡水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和數學與計算機學院,本文系2015年度衡水市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智慧城市建設與運營模式研究—以河北衡水為例”研究成果,項目編號:2015064)
責編 /張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