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型城鎮化即人的城鎮化,但其推進過程中也遇到了諸多如戶籍制度限制、農村勞動力自身水平偏低等障礙。只有充分調動社會各方資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和個人全力配合,才能為新型城鎮化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謀求更好的出路,引領未來中國朝著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康莊大道闊步前行。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農村勞動力轉移 出路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當前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從產業方面而言,“農村勞動力轉移是農業向非農業的轉移;從空間方面而言,農村勞動力轉移是向城鎮化轉移,是人口的轉移”①。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明顯加快,不僅為城鎮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資源,而且城鎮化的加速建設為農村勞動力提供了可持續性發展的空間,這兩者相輔相成、互相推動,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繼續推進城鎮化和服務業的進一步發展。
新型城鎮化推進的難點
城鎮化和農村勞動力轉移是區域工業化以及經濟現代化發展的必然產物,基于我國國情,推進城鎮化建設有助于促進我國未來經濟發展某一段時期的穩定性。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建設推進遇到了各類問題,這是改革進行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現的現象,也是未來我國必須繼續解決的問題所在。首先展現出的是城鎮化推進所需成本越來越高。
前期在推行城鎮化建設中,由于城市所需農村勞動力資源處于長期不飽和狀態,因此城市能夠為農村勞動力提供長期發展的空間,但隨著城市(尤其是東部沿海發達城市)經濟增長速度越來越快,當地政府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帶來的城市建設、社會保障、公共基礎設施服務等問題所需的成本將越來越高,高額的投入成本直接或間接迫使政府不得不進一步采取制定控制人口落地政策等措施,而這些措施的實施又極大地限制了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速度,同樣也減緩了城鎮化建設進程的速度。
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現狀
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相關保障問題一直是政府和社會所關注的重點話題,也是中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亟需解決的問題,新型城鎮化是在城鎮化基礎之上的一次機制和戰略的完善,作為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問題,農村勞動力轉移在城鄉一體化的大前提和大背景下存在的一些問題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研究。
首先,農村勞動力轉移以“候鳥型”為主要模式。雖然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但實際上他們的戶口并沒有從農村轉向城市,一方面是因為城鎮戶口政策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經濟因素制約。一部分農村勞動力以“年”為單位往返于城鎮與農村之間,還有一部分以季節性為周期,選擇在農忙時留在農村、農閑時出門打工,這兩種情況都屬于“候鳥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模式。當然,也有部分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后選擇長期留在了城鎮,但這一部分占整個農村勞動力比例較小。因此,從根本上而言,“候鳥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并未真正實現城鎮化建設。
其次,城市對農村居民一定程度的政策與社會歧視。由于農村勞動力的整體文化水平較低,且居住條件、經濟水平、社會環境等較城鎮有較大差距,因此城市居民尤其是發達城市市民對農村居民普遍帶有一些偏見和輕視,再加上農村勞動力對于工資和福利要求較低,占用了部分城市人力資源市場以及社會資源,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城市與農村的利益沖突。因此,城市原住居民很容易對轉移過來的農村勞動力產生排斥心理,農村勞動力也難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圈,生活習慣、文化差異、就業標準等各方面沖突讓農村勞動力城鎮化轉移進程延緩。這只是農村勞動力轉移進程中的突出問題。此外還有農村勞動力就業層次低,在居住和公共服務方面同城市原住居民差異較大等。同時,推進新型城鎮化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進程中還會遇到更多困難和挫折,需要政府與社會民眾共同努力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
新型城鎮化下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的對策
新型城鎮化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趨勢及增量日益明顯,但上述社會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卻著實制約著我國城鄉融合、發展新型城鎮化的未來之路。而勞動力作為社會發展中的關鍵因素,對新型城鎮化的建設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為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謀求發展之路是新型城鎮化建設下我們不斷努力和創新求變的方向。
首先,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不斷提升新型城鎮化水平。目前,我國整體經濟處在不斷探索和發展的階段,“新經濟”仍在持續升溫,傳統經濟發展方式早已跟不上現代中國的發展步伐,為此,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建設一種經濟、社會、生態及人的發展相互協調的和諧新型城鎮化模式顯得尤為重要。而與此同時,不斷提升城鎮化水平,發展社會生產力,則能不斷擴大經濟對勞動力的容納量,也就能為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提供容納之所。因此,要解決我國目前城鎮化中出現的勞動力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不斷提升新型城鎮化的水平,用城市經濟的發展促使一系列勞動力問題的解決。
其次,進一步推進及落實戶籍制度改革。在促成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同時,城市也要為接納勞動力的轉移提供空間和可行性。自古以來,戶籍制度都是影響人口轉移和發展的重要因素,要想為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謀求發展之路,戶籍制度的不斷探索和改革則是勢在必行。
近年來,為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使農民更好地融入現代城市的生活,提升人民幸福指數,國家一直在戶籍制度的改革上進行不斷探索和創新。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提出的“居住證制度”正是我國在戶籍制度改革上的又一重大舉措。這一制度進一步打破了城鄉二元壁壘,為農村勞動力賦予了基本權利和公共服務,為農民工子女入學、農民工自身在城市的就業等方面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掃除了一部分的前路障礙。
再次,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大企業對經濟的發展具有明顯的帶動作用,但中小企業對社會經濟的貢獻同樣不可小覷。在全力建設新型城鎮化的今天,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僅對經濟具有拉動作用,對增加就業機會、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也具有重要意義。在維持大企業健康發展的同時,國家支持、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發展之路。利用企業的發展能帶動當地經濟增長,同時能夠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從而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輸入提供棲息之地。
最后,加強對轉移勞動力的教育,全面提升農民工素質。要更好地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謀求出路,還應注重勞動力轉移后的融入與發展問題。對于生活在城市和農村的人們來說,他們相互之間不僅僅存在著生活經濟條件的差異,而更多地表現為文化差異。當農村勞動力成功轉移進城鎮后,他們能否適應城市的生活,是否能保證不出現勞動力的逆轉移等問題都值得探究與思考。為了讓農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升他們的幸福指數,從教育方面著手應當是不二的選擇。在傳統的農村生活中,人們往往接受的教育水平低下,農民整體素質不高,而在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這樣的狀況顯然是與城市發展不相適應的。因此,利用社會各種教育資源,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加強對轉移勞動力的教育培訓,不斷提升農民工素質,才能使其自身水平適應新型城鎮化的不斷發展,順利地實現“市民化”。
城鄉統籌發展、消除二元壁壘、社會和諧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并非朝夕之間能夠完成,此大背景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困境也是新型城鎮化建設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只有充分調動社會各方資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和個人全力配合,眾方齊匯力,才能為新型城鎮化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謀求更好的出路,引領未來中國朝著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康莊大道闊步前行。
(作者單位:鄭州科技學院)
【注:本文為2015年河南省政府招標項目“河南省勞動技能人才開發現狀及結構研究”(項目編號:2015B300)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黃建富:《勞動力轉移、城市化和城鄉就業》,《天津社會科學》,2003年第4期。
責編/張蕾 孫垚(見習) 美編/楊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