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當中,是法治國家建設的核心使命。具體包括:弘揚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宣傳是基本前提;以之作為制定、修改、廢除法律法規規章的指導思想是主要途徑;黨和政府率先垂范,堅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關鍵環節;公正司法是重要保障;使之成為全社會的共同道德追求,讓守法成為全民真誠信仰是思想基礎。
【關鍵詞】社會主義 核心價值觀 法治建設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核心價值觀是一國國民、全社會的價值共識和最大公約數。進入21世紀,我國社會轉型空前加速,不同階層、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思想意識更加多元,價值內涵更加深刻、價值選擇更為多樣,黨中央總結新的形勢,提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核心價值觀,不僅是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相承接的價值目標、價值取向、價值準則,更是黨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國家格言和時代精神,具有深刻的思想特質與戰略意義。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需要法治的引導,并通過司法、執法、守法和法律監督加以規范
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首先要正確認識和處理核心價值觀與法治建設之間的關系。筆者認為,價值是法治的靈魂,法治是價值的保障。法治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價值、維護公民和法人權益、調整社會經濟文化關系、懲罰違法犯罪行為等多個方面發揮著重大作用。相對于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這一偉大目標而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具有內在統一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法治建設的發展目標、理想愿景、道德準則和價值引領,融入和踐行核心價值觀,是法治國家建設的核心使命。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用法律來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注重在日常管理中體現價值導向,使符合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得到鼓勵、違背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受到制約。對照中央的要求,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現行法律、政策對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保障不力、支持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引導性、激勵性、約束性不夠,在一些重要領域和環節發展明顯滯后。對一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政策措施。例如,腐敗高發,嚴重損害著黨的執政基礎;信用缺失、行為失范,影響著經濟社會秩序;空巢老人數量較大,老人老無所養甚至被遺棄的現象時有發生;網絡上的暴力和黃賭毒信息以及網絡謠言,對青少年的危害較為嚴重;一些地方黃賭毒泛濫;等等。
顯而易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能夠脫離我們的意識形態,需要法治的引導,并通過司法、執法、守法和法律監督加以規范。當前和未來相當一段時期,黨在意識形態工作領域的一個重要抓手,就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用中國夢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增強國家意識、法治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倡導科學精神,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注重通過法律和政策向社會傳導正確價值取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不能只是一種理論的東西,而是需要作為大家的共同觀念確立起來的,其關鍵就是要積極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過程。
既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各個環節當中,又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和引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
從法治規律看,將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既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各個環節當中,推動構建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律實施體系、嚴密的法律監督體系,又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和引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
弘揚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宣傳是核心價值觀入法的基本前提。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細加考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提倡的大多數概念范疇、理念精神都已在憲法文本上體現出來。如《憲法》序言第七段段末:“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此外像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概念也都有憲法宣示,而和諧、友善更是落實憲法的題中應有之義。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規定“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和70字宣誓詞,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字里行間無不體現著核心價值觀的根本精神。因此,宣傳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前提就是宣傳憲法、落實憲法,使當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傳貫徹同國家憲法內容相一致。
在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思想的基礎上,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制定、修改、廢除法律法規規章的指導思想,是核心價值觀入法的主要途徑。具體而言,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有三個層次的內容:一是用核心價值觀統攝中央和地方各項立法,統攝科學民主立法以及提高立法質量全過程,提高完善法律體系,并以此對照檢查現行立法融入和體現核心價值觀的實際狀況。二是采取邏輯推理的方式,將核心價值觀的精神融入到法律原則和具體法律規范(條文)當中。三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行政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等法治環節的引領指導,通過法律解釋、法律論證、法律推理等方法和途徑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黨和政府率先垂范,堅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核心價值觀入法的關鍵環節。黨在依法執政、政府在依法行政的過程中,也應該遵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執掌權柄(行使權力)者要有效管理國家,自己首先要率先垂范,遵守法律,在法律框架內,依據法律授權行事。在實際生活中,政府領導人當被告、建構企業征信制度就是體現核心價值觀的很好例證;有些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釣魚執法、養魚執法則是很不好的例子,必須清醒認識、高度警惕。確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線的法治思維。結果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某些情況下,程序是否公正決定著結果是否公正。結果不公正,必然會犧牲法治的意義;而程序不公正,則會損害法治的權威。要堅持公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和私權利“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治思維。
公正司法是核心價值觀入法的重要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讓核心價值觀成為全社會的共同道德追求,讓守法成為全民真誠信仰是核心價值觀入法的思想基礎。首先,要從思想上樹立法律信仰。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將守法作為現代公民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塑造和培育,讓守法成為全民的自覺意識和真誠信仰。其次,發揮核心價值觀的價值導向功能,凝聚法治化的共同意志和強大思想基礎,扶正祛邪,激濁揚清。再次,要發揮核心價值觀的社會規范整合功能。以核心價值觀為指導,完善社會規范與制度規約體系,并在日常生活中彰顯主流價值,增強法規制度執行力。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法治中心主任)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北京: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
責編/溫祖俊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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