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后,黨中央提出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考察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歷史經驗,有利于更好推進協商民主建設。
【關鍵詞】社會主義 協商民主 黨的領導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推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發展,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及改革開放等不同發展階段,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開展廣泛協商,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現實問題,促進政治文明建設不斷向前發展。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有助于推動人民民主發展,解決群眾關切的現實問題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有助于推動人民民主發展。協商民主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體現。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協商制度不僅有助于維護團結,也能科學保障民主,在民主政治多個方面有較好展示。尤其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是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點,有利于健全人民民主。讓人民群眾通過更多路徑、多元形式去闡釋觀點及利益訴求,通過協商民主,更好實現集思廣益,讓人民群眾獲得滿意的結果,有助于推動人民民主發展。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有助于解決群眾關切的現實問題。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也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展示。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民主制度及形式,將充分展示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依托協商民主系統,積極開展多方民主協商,緊密聯系廣大人民群眾,實現平等對話和溝通,堅持在協商基礎上廣泛交流,展示不同階層利益訴求,解決關系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確保決策科學性和實效性,為廣大群眾謀福祉,讓人民群眾更有獲得感。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發展經驗
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在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以及改革開放的實踐中,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將馬克思主義人民民主理論、多黨合作及統一戰線理論作為指導,堅持理論創新,全面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進程,實現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國情相結合,提高了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建設水平,真正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倡導黨的領導是實現國家發展之本,也是協商民主發展的歷史經驗。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在黨的領導下,堅持協商民主的方式,取得了革命、建設和改革一系列勝利。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協商民主的科學理念,依托制度來推動協商民主,促進政治實踐發展。
抓住人民民主本質。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從建立初期,將協商民主的原則、精神貫穿其中,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黨同其他民主黨派建立了統一戰線,做好政治協商工作;新中國成立后強調黨對其他民主黨派的領導,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基本方針。在協商過程中,我們黨始終堅持廣泛參與、多元多層,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堅持求同存異、理性包容,切實提高協商質量和效率。協商民主制度將人民當家作主作為科學目的,依托體系化協商路徑,保障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確保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為發展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是實現“中國夢”的必然選擇。
強調依法治國。協商民主和選舉民主相互交織,尤其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現在決策的前后,作為人民民主重要形式,其發展變化將有助于民主政治的發展進步。我們黨作為領導核心,同其他民主黨派開展的政治協商,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路徑,在這一過程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依托各類路徑開展政治協商、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關注協商民主重心,借助多種形式的討論協商,依法為管理國家及地方各類事務建言獻策。加強協商民主建設,要堅持依法有序、積極穩妥,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健康發展
堅持和鞏固黨的領導地位。強調黨的領導核心是鞏固國家政治力量的科學保障。黨對群眾的感召力,是借助有效的組織,將民眾聚集到黨的周圍。強調黨的領導地位,才能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確保協商民主制度的正確方向,實現并擴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堅持并鞏固黨的領導地位,將自由、平等作為價值取向,強調民主協商的組織與決策形式,從國情出發,彰顯社會主義民主,借助自身的路線方針政策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堅持黨外、黨內協商并舉,通過加強黨內民主建設,完善人民民主。
突出人民政協渠道的效能。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政治體制運轉的過程中,人民政協和黨委、政府及人大構成“四大政治體系”,人民政協的主題是團結、民主。人民政協內部協商主體包括各個黨派團體、各界代表、各民族階層代表,呈現出廣泛性、包容性特點,展示了協商議事的特點。人民政協能廣開利益訴求表達的政治路徑,搭建政治認同的平臺,廣納群言、廣謀良策、廣聚共識。因此,突出人民政協渠道的效能,是發揮協商民主機制的有效抓手,對全面發揮協商民主機制效能,起到良好的推進作用。
培育協商民主文化。協商民主文化是各參與主體通過平等真誠的討論和對話,共同參與公共決策與國家治理,在相互理解和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達成最大共識的一種思想意識。培育協商民主文化,需做好以下幾點:一是政府關注協商民主文化的培養。在強調傳統協商文化基礎上,按照時代發展要求,探索賦予其新的內涵。二是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等的作用。培育協商文化的過程,需要在社會達成廣泛認同基礎上,形成共識,經過不斷的積累,培育協商文化。在強調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讓全社會形成一股合力,積極利用社會組織及民間組織作用。三是注重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唯物辯證法強調,內因是推動事物發展變化的主要原因,外因借助內因發揮作用。創建協商民主文化培育機制,在強調政府主導、社會組織效能基礎上,應發揮人民群眾主體作用,確立協商意識,提高協商理念,自覺投入到政治協商中。堅持民主協商、平等議事、求同存異、體諒包容,努力營造良好協商氛圍。培育協商民主文化,將有助于發揮協商民主的效能。
推進協商民主法治化進程。在強調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需要推動協商民主的法治化進程。一是堅持程序法律化。通過建立協商程序法,讓協商民主向規范化、程序化方向發展。建立相應法律規范,明確協商民主的程序,讓協商民主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嘗試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納入法制范疇,建立實體法。將協商民主歸入法律規范,嘗試用法律的形式明確協商制度的內容。通過上述努力,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納入法治軌道,確保協商民主往規范化方向發展。
(作者單位:電子科技大學)
【參考文獻】
①宋連勝、李建:《從“民主協商”到“協商民主”——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歷史演進》,《社會科學戰線》,2015年第11期。
②邢樂成:《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產生與發展的歷史考察》,《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1期。
③范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歷史演進》,《云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3年第1期。
④《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新華網,2015年6月25日。
責編/溫祖俊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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