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長三角高質量發展必須以城市群一體化為支撐。長三角一體化的內涵是打破行政區經濟,促進要素自由流動、商品互通有無和專業化分工協作,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共同繁榮。長三角一體化包括五個方面的一體化,即經濟一體化、設施一體化、空間一體化、環保一體化和制度一體化。其中,經濟一體化是核心任務,也是長三角一體化面臨的最大問題,主要障礙是技術創新不足和合作共贏機制不健全。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必須在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上取得突破,前者著眼于形成高效梯度的產業分工,后者則力求形成保障多領域合作共贏的一體化機制。同時,要在空間載體上給與高效支撐。
【關鍵詞】長三角一體化 高質量發展 科技創新 制度創新 空間優化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22.005
【作者簡介】孫斌棟,華東師范大學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博導,民政部政策理論研究基地——華東師范大學中國行政區劃研究中心主任,崇明生態研究院高端智庫主任。研究方向為城市地理、區域經濟、國家空間治理與行政區劃。主要著作有《制度變遷與區域經濟增長》、《Institutionen und regionales Wirtschaftswachstum - am Beispiel Shanghai》、《中國城市區域的多中心空間結構與發展戰略》(合著)、《中國城市經濟空間》(合著)。
長三角高質量發展以一體化為支撐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長三角高質量發展具有三層邏輯。首先,高質量發展是長三角自身發展的需要。經過多年發展,長三角綜合實力位居全國各城市群前列,取得國內人口最多、經濟體量最大、人均生產能力名列前茅等顯著成績,在現有基礎上追求高質量發展正當其時。其次,高質量發展是長三角縮小與世界級城市群差距的需要。長三角是世界公認的六大城市群之一,但對標發達國家的世界級城市群,長三角仍有不小差距,在經濟發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區域空間結構、環境聯防聯治、制度文化共同體建設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高質量發展是必然要求。再次,長三角高質量發展是服務國家戰略的需要。長三角城市群作為我國最大的城市群,不僅在國內具有表率作用,在國際舞臺上也發揮著重要作用。《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將長三角定位為“全國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引領示范區,全球資源配置的亞太門戶,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1]。長三角是“一帶一路”與長江經濟帶的重要交匯地帶,長三角的高質量發展事關如何把握戰略機遇和應對風險挑戰,關乎國運。
長三角一體化是高質量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長三角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區域一體化將區域化零為整,有助于打破行政界限約束,促進要素自由流動、地區分工協作,從而推動區域整體發展質量、效益和效率的提高,實現區域合作發展的協調性與可持續性。2018年11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宣布,支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并上升為國家戰略。這表明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為抓手推動高質量發展勢在必行。
長三角一體化同京津冀協同發展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相互配合,是服務全國發展大局的需要。從國內城市群發展態勢來看,京津冀地區率先開展重大部署,在一體化進程中取得重大進展。通過北京通州行政副中心建設與河北雄安新區設立,京津冀在疏解北京的非核心功能、調整優化京津冀城市區域空間結構以及實現區域一體化的道路上邁出重大一步。粵港澳大灣區積極探索合作發展戰略,在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與建設港珠澳大橋等重大基礎設施上實現重大進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面對國內兄弟區域的建設,長三角應加快一體化發展,為全國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樹立標桿和典范,提供可復制、可推廣、可輻射的經驗。
長三角一體化符合世界城市群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趨勢,是參與全球合作競爭的需要。從全球發展潮流來看,城市群一體化趨勢明顯,國際競爭越來越體現為以核心城市為中心的城市群的競爭。“美國2050”空間戰略規劃中涉及11個城市群,旨在模糊同一區域內各大都市的界限,通過緊密的交通網絡,打造一個更具全球競爭力的綜合性區域。歐洲城市群則通過構建多中心城市網絡以促進均衡、可持續的地域發展。日本也通過六次綜合國土規劃,不斷推進全國范圍內的多中心發展,并成立了首都圈整備委員會,以促進東京都市圈內各地區的一體化發展。以世界級城市群為發展目標的長三角城市群,應緊跟世界級城市群的先進發展理念,通過高質量的一體化發展,逐步縮小與之的差距。
長三角一體化的內涵
區域一體化緣起于20世紀50年代的歐洲關稅同盟(陳軍亞,2008),旨在推動國家間的協調,這是區域一體化的基礎內涵。根據長三角地區發展情境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的內涵應當是:打破行政區經濟,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要素自由流動、商品互通有無和專業化分工協作,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共同繁榮,構筑城市群命運共同體。長三角一體化可以分解為“五個一體化”,核心是經濟一體化,支撐是設施一體化、空間一體化、環保一體化和制度一體化。
經濟一體化是當前我國區域一體化的核心。這是由我國當前最大的任務是發展所決定的。自由市場體制下,區域一體化的根本動力是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經濟一體化的內涵是通過要素自由流動和商品互通有無,取得專業化分工協作。經濟一體化的優點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在要素層面,要素自由流動,提高配置效率,尤其是知識與人力資本流動有助于推進技術創新;在商品層面,互通有無,擴大市場,獲得規模效益;在企業層面,企業跨地區經營,優化配置資源;在地區層面,地區間專業分工協作,發揮各自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促進更高質量的一體化。經濟一體化的實施途徑可通過橫向分工和縱向分工實現。橫向分工的成功例子是德國城市體系,典型特征是多個實力強大、各具特色功能的城市構成城市網絡體系,如金融服務業集中在法蘭克福,媒體業集中在漢堡、慕尼黑,高技術產業集中在慕尼黑和斯圖加特(孫斌棟等,2008)。縱向分工的成功例子是美國五大湖城市群,芝加哥承擔第一等級的區域經濟中心的職能,與匹茲堡、底特律、克利夫蘭等第二等級中心地以及第三、第四等級的城市相配合,實現產業縱向一體化布局(鐘炎君,2021)。
設施一體化為區域一體化提供設施支撐。完善的交通基礎設施是確保要素自由流動的基礎和物質載體,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發展則是優化城市功能的保障和非物質載體,二者是共同支撐各地區互利共贏的基礎。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一方面,能推動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從而實現交通運輸網絡的合理布局、交通信息網絡的整合共享和交通運營管理的統一協整,形成相互融通、互利共享的交通網絡;另一方面,以“人的城市化”以及“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發展理念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提高長三角地區人民的生活質量,最終助力長三角地區改進當前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布局不足的問題,奠定地區互利共贏的基礎。
空間一體化為區域一體化提供載體支撐。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是空間一體化的目標。這在城市規模分布方面則體現為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在規模上協調發展,緩解大城市城市病和集聚不經濟,給與中小城市發展空間,改善區域空間結構,實現城市群尺度集聚經濟更優化,為實現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提供空間支撐。對于較高發展階段的城市群來說,德國城市體系的多中心均衡分布是值得借鑒的空間一體化體系。德國的城市體系具有較低的擁堵成本,同時,城市網絡間良好的可達性與連通性彌補了空間分離的缺陷,保障了城市間良好的勞動分工與專業化協作,加強了區域之間的競爭和合作(孫斌棟等,2008)。
環保一體化為區域一體化提供綠色基底支撐。生態環境是生產生活空間的綠色基底,是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的自然基礎。良好的生態環境能為人類與社會發展提供豐富的生產要素與綠色健康的生活空間,為一體化建設保駕護航;嚴峻的生態困境則會加劇自然災害的頻次與強度,阻礙一體化的實現。環境保護一體化通過聯防聯控解決跨界污染。共建環境基礎設施,有助于實現以環境保護促進產業創新和升級,以生態維護提供綠色宜居基底。萊茵河流域保護是區域環境保護一體化的典范。萊茵河流經的法國、荷蘭、比利時、德國等9個國家間的高效合作機制、一體化系統的生態修復理念、分階段編制并聯合實施流域治理的規劃理念、完善的監測預警體系與信息互通平臺形成了高效的跨區域保護合力,進而實現了環境保護一體化的發展(王思凱,2018)。
制度一體化為區域一體化提供體制保障。治理不協調束縛了基礎設施一體化、要素的自由流動與產業轉移,成為阻礙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原因。廣義制度包括文化。缺乏身份認同感會無形中提高各地區之間的交流成本,不利于區域分工協作價值基礎的形成。治理一體化強調公共制度的共同制定和政府治理的相互協調,最終“打通”要素流動與產業轉移通道,降低區際交易成本。文化一體化基于對各地區間文化差異的尊重,通過加強文化合作,提升區域身份認同感,建立文化共同體,形成文化合力,從而有利于降低各地區之間的交流成本,實現區域分工協作價值基礎。大倫敦都市區的建設與歐洲文化一體化的發展值得長三角借鑒。大倫敦都市區實行兩級政府管理,兩級政府并非上下級關系,而是合作和協調關系,制度設計避免了兩級政府之間的非合作博弈,在最大程度上減少了內耗。同時,充分調動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進而提高治理一體化程度(嚴榮,2003)。歐洲主要通過文化政策的制定與文化項目的實施推動文化一體化發展,進而促進了歐洲一體化,其中經驗值得學習借鑒(王昱,2000)。
長三角一體化的現狀與問題
近年來,長三角地區在五個一體化方面都取得長足進步。在經濟發展方面,著力推動商品、要素自由流動,打通企業轉移的行政壁壘,以創新協同為抓手促進產業分工協作;在設施建設方面,有序開展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資源優化配置;在空間規劃方面,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完善規劃對接機制,促進區域整體結構優化;在環境保護方面,從技術、監督與體制層面,不斷深化區域環保聯防聯治,環境質量顯著提高;在制度建設方面,多層次政府合作與多領域治理協同的有序落實為各領域工作的展開提供體制支撐。在兩個三年行動計劃的指導下,長三角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保持穩定的上升態勢且各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差距逐漸縮小。筆者根據長三角一體化內涵,從經濟一體化、設施一體化、空間一體化、環保一體化和制度一體化五個維度合計19個指標構建了長三角一體化評價指標體系,評價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進展。研究結果表明,2000年以來,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指數不斷提高,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進展呈現良好發展態勢。長三角市場分割程度低于我國其他城市群,城市間正向溢出效果明顯,相較于京津冀的“燈下黑”現象,長三角地區大城市對小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突出(孫斌棟、丁嵩,2016)。長三角各城市間已初步形成優勢和功能互補的格局,實現了較好的品牌效應互借。例如,烏鎮成功舉辦世界互聯網大會,借助上海城市品牌,提高會議信息傳播效率,提升了會議的商業投資吸引力與旅游吸引力。
然而,在樂見長三角穩步邁向一體化發展的同時,應該清楚地意識到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仍存在諸多挑戰。
經濟一體化是最大問題,主要障礙是技術創新不足,深層次原因是創新體制不夠健全。要素自由流動是經濟一體化的基礎。2000~2006年,長三角跨區域的人口流動強度不斷增強,但2006年以后人口流動趨于平穩,[2]戶籍、地方就業保護以及國有資本流動遲滯是重要原因。資本流動方面,安徽的跨區域資本聯系顯著低于其他省市,有待提升。[3]企業流動仍然受到行政壁壘影響。以上海制造業為例,上海制造業的生產環節和生產服務功能主要分布在市域范圍內,限制了上海制造業對周邊的輻射帶動作用。相較而言,倫敦、紐約及東京等全球城市早已實現企業的區域一體化布局(張婷麟、孫斌棟,2014)。
產業分工方面,通過計算產業同構指數和與紐約經濟區產業構成比較發現,長三角橫向產業同構并不嚴重,但制造業垂直分工沒有拉開層級,垂直分工不足制約了經濟一體化的深化。產業垂直分工的缺乏源于創新不足。長三角雖然是我國創新能力最強的城市群,但與世界級城市群仍有較大差距。一是商業模式創新多,高技術含量的原始創新少;外觀設計多,發明專利等核心技術少。二是缺乏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企業,長三角城市群的科技創新企業數量位列六大世界城市群最末。三是高校和科研機構創新水平有待提升,專利申請雖多,但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產學研一體化任重道遠。四是長三角一體化的協同創新發展仍不充分。長三角各地區創新資源自成體系,整合度不足。科技項目、科技規劃、科技標準不統一,缺乏協調,包括技術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產學研在內的統一公共服務平臺的實質推進還不足。
長三角創新不足歸根結底在于制度建設的不完善,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政企關系仍有不暢。地方政府在包括創新在內的地方經濟發展方面具有較高的積極性,而應當承擔創新職能的企業主體地位仍需加強,尤其是民營企業創新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二是科研投入與產出關系存在錯位現象。現有科研評價體系存在“重投入,輕產出”,“重項目申報,輕成果評估”的弊端,導致“投入多,回報少”,“成果多,有用的少”,影響了產學研一體化。國內產學研一體化水平和核心技術創新能力亟待提高。一些領域的核心技術仍處于依賴國外的被動地位。三是政府職能轉變不足。行政區壁壘導致科創資源各成體系、重復設置,也限制了科創資源和創新要素的自由流動,降低了要素配置效益。由于客觀條件類似、政府投資方向相似,地區間同質化競爭嚴重,創新合作難以實現。行政主導也是各地科技政策和技術產權交易市場規則不統一的主要原因。
設施一體化困難主要體現在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方面。長三角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取得了長足進步,目前問題主要是地區間城際軌道交通線路尚不順達,城際鐵路網絡有待完善。相比之下,長三角地區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醫療、教育資源在各地區間的分配差異很大,社保醫保一體化尚未有效落實。以每萬人床位數為表征的醫療資源表現為“核心多,外圍少”的空間分布特征,即在以上海為核心及其周邊地區,如蘇南、浙北、皖南的醫療資源較為充足,但其外圍地區的醫療資源則有待提高,部分地區,如宿州市的人均床位數不足核心區域的一半。[4]但從動態發展趨勢來看,長三角地區醫療資源等多數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勢頭良好,而高品質基礎教育設施均等化尚需提高。
長三角空間上還存在超大城市過大而小城市過小的矛盾。《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和《“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中強調,“完善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格局”,長三角空間一體化存在超大特大城市規模壓力大、交通擁堵和健康安全風險大,以及中小城市發展動力不足等問題,上海內部中心城區與新城發展的反差是這方面的集中體現。此外,城市群整體協調發展的空間目標與各地區空間規劃的銜接始終是重要任務。
環保一體化在廣度和深度上有待深化和落實。首先,跨省際環境保護聯防聯控工作仍有待完善。例如,省際之間尚未建立行洪信息共享平臺,阻礙上下游聯合防洪防汛。其次,環保一體化的合作目標有待拓寬。目前聯合應急防治污染,如應對重污染天氣等是主要目標,尚未進入應急和實現環境質量長期改善并需的目標狀態。此外,環保一體化保障體制有待加強。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尚未全面落實,由于區域生態維護而發展受限的地區無法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不利于長遠區域生態系統建設和重要生態空間保護。
合作共贏的制度尚未有效建立。長三角地區在推進制度一體化的進程中一直走在全國前列,主要體現在多層次政府合作與多領域治理協同兩個方面。然而,長三角各地區間尚未達成一致的利益協調制度,這是未來長三角制度一體化需要突破的主要瓶頸。在我國當前體制下,地方政府承擔經濟發展重要職責。如果利益共享制度未能有效建設,則地方政府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會采取不同程度的經濟發展干預措施,阻礙地區間產業轉移與要素流動,從而使區域總體經濟效率受損,導致區域高質量發展難以實現。2000年以來,長三角各地區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程度呈現穩定上升的趨勢,但制度一體化水平并未得到有效提升。[5]
長三角一體化的未來發展方略
根據當前長三角發展所處的階段和面臨的主要問題,以及服務全國、輻射亞太的門戶定位,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必須在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上取得突破,前者著眼于形成高效梯度的產業分工,后者則力求形成保障多領域合作共贏的一體化機制。同時,要在空間載體上給與有力支撐。
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形成高效梯度的產業分工。第一,需要確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在個別關鍵技術環節取得突破,但成本偏高,不可能也不適合于量大面廣的創新活動。事實上,此類創新活動需要企業發揮創新主體作用,政府不應也沒有能力越俎代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確立有助于打破行政主導格局,為推進長三角創新一體化奠定基礎,特別是應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推動地區創新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世界發達國家情況莫不如此,我國當前活躍的高科技企業也多為民營企業。使企業成為創新主體的前提是保障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地位同等,同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并調整結構。要營造一個更加公平自由的創業環境,推動國有企業逐步退出一般營利性和競爭性領域,加強對民營中小企業和創業企業的扶持與服務,促進“內外”“公私”企業百花齊放。
第二,要完善科研創新的評價和激勵機制。大力改革科研評價體系,統籌兼顧科研誠信、成果質量、學術影響力、成果轉化、服務決策、人才培養和社會貢獻,對不同科研活動實行分類評價,促進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推廣協調發展。同時,公開科研評價信息,嚴格遴選同行評議專家,減少行政和人情干預,建立以創新質量和服務貢獻為核心的評價機制。為此,要完善科研創新激勵機制,尤其是強化創新產出在評價體系中的權重,淡化創新投入在評價中的作用;加大績效工資比重,拉開薪酬差距,激發創新人才的潛力和創造性。
第三,要完善市場環境,塑造有利于創新的氛圍。在知識產權的制度保障方面,要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社會信用保障制度,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通過加強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使侵權假冒違法行為人承擔較高的失信代價,保障技術創新企業的合法知識收益。在文化教育方面,要進一步改革教育體制和教育內容,促進創業教育與活動的系統化、專業化和多層次發展,加強創業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在全社會和學校中倡導積極的就業觀念和自主創業文化,營造鼓勵試錯、尊重失敗、包容開放的自主創業氛圍。
第四,要做好政府服務和協調,實現創新資源最優配置。國家部委可牽頭成立統籌機構,規劃協調創新協同發展,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分配國家給予的科技資源,避免重復投放和各自為營。在技術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產學研等相關方面建立統一的功能性平臺,公布和共享科創資源和重大成果,共建共享跨區域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與國家實驗室等,從軟件與硬件兩個維度為長三角科技創新一體化提供強大的源頭支持。鼓勵長三角科研院所和大學相互開放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共享軟硬件設施,加強人才交流和信息互通,促進科研合作。開展區域聯合調研和項目攻關,就區域共性重大問題,如霧霾治理、水資源保護、食品安全、醫療健康等內容,共同開展區域調研和技術攻關。
以制度創新為動力,充分調動合作共贏的積極性。實現區域共同富裕、構建區域命運共同體,需要以合作共贏為抓手。合作共贏不是不要競爭,而是團結整個區域共同面對更大的外部競爭與國際挑戰,在競爭中合作,塑造健康的競合關系,從而實現區域共同富裕,打造區域命運共同體。在我國當前體制下,行政區經濟決定了只有各個地區利益共享,實現合作共贏才能激起各方一體化興趣。這是一體化的根本前提,也是長三角一體化亟待解決的根本問題。
第一,創新收益分配機制,推進要素自由流動。合作共贏,打造命運共同體,不僅需要高瞻遠矚的理念,更需要創新措施有效落實,推進資源與要素的自由流動。當前長三角經濟一體化的最大問題是企業自由流動障礙,背后原因是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利益矛盾。為此,需要創新各地區收益分配機制,讓流出地和流入地都獲得合理收益,從而使資源和要素流動起來,推進城市間專業化分工協作,實現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在改革策略上,可以考慮在異地建設的飛地經濟區中試點創新政策,并不斷總結可復制的經驗,推廣到長三角和全國各地區。
第二,落實區域公平發展機制,推動全范圍民生福祉提升。在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上,應結合實際需求情況,加強對蘇北、浙南、皖北等公共服務設施落后地區的建設力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在長三角范圍內的均等化布局。在體制保障方面,可以借鑒歐盟結構基金做法,成立長三角地區發展基金,對于欠發達地區和因為區域一體化而遭受沖擊的地區和群體給與基金支持,以此削弱因要素自由流動所導致的地區極化效應而加劇的負面影響,緩解弱勢群體對利益被“分割”的擔憂和焦慮。
第三,建立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加強聯防聯治。在體制方面,完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生態補償基金,對于由于區域生態維護而得不到發展的地區,應該通過區域內的轉移支付提供合理補償;強化三省一市的環境保護協商會議制度,在保障協調區域環保合作的基本職能前提下,強化其對環境聯防聯治的推動作用。在技術層面,建立完善區域不同維度環境聯防聯控信息共享平臺。例如,建立洪澇信息共享平臺、完善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機制等。在監督層面,從法規層面落實統一重點區域的監控措施、標準與罰則,這是實現共同監管的前提;建立區域生態監督檢查機構,以負責區域生態發展動態監督、污染物減排核查以及減排項目的監管。
第四,改革政績考核機制,為一體化消除體制障礙。在各地區尚未達成一致的利益協調機制背景下,“唯GDP”的政績考核體制導致地方政府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限制產業和要素在地區間自由轉移與流動,導致區域總體經濟效率受損。唯有打破單純以GDP增長為標準的政績考核體制,才能從根本上實現要素流動,讓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基于市場動力和自身利益訴求,跨區域發展、兼并和流動,形成地區間專業化協作格局。要建立多中心治理模式和一體化監督制度。尊重各城市地方自主權,同時通過一體化的監督體系,公布、共享信息,監督仲裁各地區行為,獎勵推進一體化行為,制裁阻礙一體化行為,從而落實利益共享機制建設。
以空間優化為支撐,實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第一,推進完善長三角地區規劃,建立完善的規劃銜接機制。明確區域整體及各城市發展方向。在此基礎上,強化各地區地方規劃與長三角城市群規劃的對接,確保地方自身規劃所制定的發展目標立足于城市群整體發展需求,并加強與其他城市以及國家層面規劃的銜接,避免過度競爭和重復建設。
第二,實施多中心的大都市區空間戰略。超大特大城市的單中心空間發展導致人口過度集聚是“城市病”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上海等核心城市在提高自身能級的同時,可借鑒美國城市化經驗,應適當地在市域層面乃至大都市區層面,建立勞動力市場、職住關系,交通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統籌發展的多中心結構。一方面,有助于緩解中心城區過度集聚所產生的集聚不經濟;另一方面,通過各中心單元之間“互借規模”,同樣可以確保獲取同城的集聚效益。除了上海之外,其他核心城市如杭州、南京等也可以根據發展實際需要與鄰近地區,推動各自的都市區形成。
第三,發揮上海核心引領作用,服務長三角一體化。首先,上海要在利益共享機制建設中主動服務,牽頭謀劃。探索稅收收益共享試點方案和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方案,破除制度壁壘,籌備建立長三角一體化監督管理機構,力爭成為長三角一體化的公正仲裁機構。其次,上海要在長三角一體化行動中率先有為。在城際鐵路建設中,率先突破行政束縛,打造便捷出行的都市圈;在環境協同治理中,牽頭建立合作平臺,共享環境數據和信息;在產業分工協作中,率先鼓勵企業跨區域流動,金融、科技研發要服務長三角。此外,上海要創金融服務制度之新,發揮金融服務的全球城市核心功能;增強科技創新優勢,引領全國產業升級;搭建鏈接長三角與全球兩個扇面的橋梁,借助區域整體力量實現卓越全球城市目標,與此同時反哺長三角高質量發展。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城市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優化研究”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華東師范大學新文科創新平臺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分別為:17ZDA068、2022ECNU - XWK - XK001)
注釋
[1]《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2018年6月1日。
[2]根據國家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數據(CMDS)相關年份數據計算。
[3]根據企查查網站城市間投資數據匯總計算。
[4][5]根據《中國城市統計年鑒》相關年份數據計算。
參考文獻
陳軍亞,2008,《西方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的起源及發展》,《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6期。
陳玉、孫斌棟,2017,《京津冀存在“集聚陰影”嗎?——大城市的區域經濟影響》,《地理研究》,第10期。
孫斌棟、迪特里希·亨克爾、劉學良,2008,《合作型的全球城市——德國城市體系研究及其對上海的啟示》,《國際城市規劃》,第12期。
孫斌棟、丁嵩,2016,《大城市有利于小城市的經濟增長嗎?——來自長三角城市群的證據》,《地理研究》,第9期。
王思凱、張婷婷、高宇、趙峰、莊平,2018,《萊茵河流域綜合管理和生態修復模式及其啟示》,《長江流域資源與環境》,第1期。
王昱,2000,《論當代歐洲一體化進程中的文化認同問題——兼評歐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國際觀察》,第6期。
嚴榮,2003,《世界級城市倫敦政府管理體制的特色及其啟示》,《黨政論壇》,第10期。
張婷麟、孫斌棟,2014,《全球城市的制造業企業部門布局研究及其啟示》,《城市發展研究》,第4期。
鐘炎君,2021,《美國城市群的發展及啟示》,《武漢輕工大學學報》,第2期。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2019年12月1日,http://www.gov.cn/zhengce/2019-12/01/content_5457442.htm。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grate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Yangtze River Delta
Sun Bindong
Abstract: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must be underpinned by the integration of city clusters. The substance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integration is to transcend administrative economies, promote the free flow of factors, interchange of goods and specialized division of labor, and achiev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nd common prosperity. The integra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includes five aspects, namely economic integration, integration of facilities, spatial integration, integr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stitutional integration. Among them, economic integration is the core task and the biggest challenge facing the integra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The main obstacle is the lack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the deep-rooted reason for this is the unsound innovation system. To achieve high-quality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breakthroughs must be made 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with the former focusing on the formation of an efficient gradient industrial division of labor and the latter striving to form an integration mechanism that guarantees win-win cooperation in multiple fields. At the same time, efficient spatial support should be given.
Keywords: Yangtze River Delta integratio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spatial optimization
責 編/桂 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