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數字經濟已經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互聯網平臺是數字經濟最重要的企業組織形式。中國和美國是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的“雙子座”,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平臺主要集中在美國和中國。當前,中美互聯網平臺仍然存在差距,這背后的原因既與我國互聯網平臺發展模式密切相關,也有監管方式的因素,還受到國際環境的影響。做強做優做大互聯網平臺是我國發展數字經濟的戰略支點。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大型互聯網平臺內卷的問題,主要有兩個發展方向,一是推動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轉型;二是推動中國互聯網平臺全球化。
【關鍵詞】互聯網平臺 股票市值 平臺經濟 監管
【中圖分類號】F112 【文獻標識碼】A
互聯網平臺,也稱為數字平臺,是數字經濟最重要的企業組織形式,在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中國和美國是引領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的兩個主要國家,中美數字經濟競爭很大程度體現在大型互聯網平臺的規模。
中美互聯網平臺差距的關鍵指標與影響因素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較快、成就顯著,規模已經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但中美數字經濟仍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平臺的差距逐漸拉大。中美大型互聯網平臺在多個關鍵指標上存在明顯差距:一是規模和市值差距。2021年是中美大型互聯網平臺市值差距拉大的關鍵年份,中美兩國都對互聯網平臺加強了監管,但兩國平臺企業的股價反應“冰火兩重天”。二是平臺核心技術差距。英美是數字技術先行者,美國引領核心技術的發展方向。我國是后發國家,數字技術創新已取得難能可貴的成績,跟跑加快、并跑增多、領跑涌現,但與歐美國家相比,我國在關鍵核心技術和生產工藝等方面仍存在較大差距。三是發展的基礎支撐差距。云計算是產業互聯網的基石,我國的云市場仍處于培育期。全球數字基礎設施正加速從傳統IT架構向云基礎設施遷移,2020年云基礎設施投資占IT投資的比重超過50%,但中國公有云市場規模為193.8億美元,相當于美國公有云市場規模的10.8%,占全球的6.5%。四是在產業互聯網領域的差距。美國是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雙腿跑”,我國則是消費互聯網一枝獨秀的“單腳跳”,產業互聯網剛剛起步。中國大型互聯網平臺以C端消費互聯網模式為主,選擇了消費互聯網橫向擴張為主的流量經濟發展模式,平臺功能重疊,變現需求強烈。無論是粉絲經濟、社交網絡、直播視頻,還是小程序等模式,最終都走向了帶貨模式,即流量變現。美國的互聯網平臺更重視服務傳統產業。產業互聯網的優勢更能體現在細分領域,在各垂直行業(如醫療、零售、物流、餐飲等)和業務領域(如HR、IT管理、財務、CRM、協同管理等)都能孕育出若干專業小巨頭,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市場格局。
2018-2021年,是中美大型互聯網平臺差距拉大的主要時間段,背后的原因既與我國互聯網平臺發展模式密切相關,也有監管方式的因素,還有國際環境的影響。
第一,中美互聯網平臺最大差別是全球化和本土化。為什么美國平臺存量競爭問題不突出?因為美國是全球市場,中國主要是本土市場。美國公司天然是國際化公司,面向全球提供服務。我國多數互聯網公司主要服務華人市場。全球化和本地化的差異,導致中美平臺經濟的天花板是不同的。本土化的中國互聯網平臺,由于語言文化障礙和其他一些政策原因,難以進入歐美國家市場。中美互聯網平臺全球化和本地化的差異,也導致平臺之間的差距拉大。在資本市場中,全球市場和單國市場的估值是不同的。中國平臺企業主要講的是中國故事,是中國市場,不是全球市場,是一國估值;美國平臺講的是全球故事,是全球估值。
第二,中美互聯網平臺在產業發展中的作用有差異。美國互聯網平臺注重技術創新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數字經濟的歷次技術革命其源頭幾乎都可以追溯到美國,當前從芯片到操作系統和主要的應用軟件,美國企業都占據了主導地位。在商業模式上,歐美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上,這使得它們在很多難以賺快錢的領域(如工業、農業等),反而率先普及了數字化。我國互聯網平臺主要依靠市場規模,而不是技術,在消費互聯網領域爭奪流量。中國平臺經濟發展遵循了以下邏輯:數字人口紅利耗盡—平臺存量競爭—中小企業與用戶不滿—形成負面輿論潮—政府注意到民意變化—監管風暴。比如,在交易服務類平臺中,存在通過刷流量、刷評價、貨不對板、發布虛假信息、店大欺客、到店無房、流量造假、虛假宣傳等“流量亂象”。從專利數量來看,我國大型互聯網平臺比起歐美同行并不遜色,但我們的專利幾乎都是應用層面的,而在芯片、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上受制于人。我國互聯網平臺目前這種發展模式存在脆弱性,一旦外部環境有變,就會受到巨大影響。
第三,中美互聯網平臺的產業競爭邏輯不同。雖然中美互聯網巨頭幾乎都是利用平臺模式做大的,但中美兩國的平臺競爭邏輯存在很大差異。美國平臺的壟斷邏輯,是行業的垂直深耕,在一個行業市場集中度越來越高,走專業化道路。美國的互聯網巨頭雖然也多元化,但基本上是垂直發展,深耕行業,在某個領域做深做透做精。比如,亞馬遜主要做零售,谷歌主要做搜索,蘋果主要做手機,而且美國電商行業越來越呈現出一家獨大的趨勢,Amazon的市場份額不斷提升,市場10年來少有新進入者。
相比之下,中國大型互聯網平臺的業務更為分散,尤其是頭部平臺,橫向競爭,跨界競爭,采取多元化策略,形成生態封閉,追求范圍經濟。跨界競爭和超級平臺是中國和亞洲數字經濟獨有的現象,歐美反而不明顯。超級平臺不僅規模巨大,還同時擁有多項基本功能,幾乎能滿足用戶的一切生活需求,用戶只用這一個APP就可以滿足基本需求。例如,微信是全渠道數字生態系統,規模超過了其他任何現有的應用軟件。美國并沒有超級平臺現象,Facebook只是一個社交軟件,Facebook、WhatsApp、Instagram僅局限于短信、傳播和市場營銷,其近年來也在學習中國模式,但是不成功。
我國大型互聯網平臺的壟斷邏輯是超級平臺和跨界通吃。超級平臺利用基礎服務能力形成的流量優勢、數據集中優勢等,通過運用杠桿,推動其壟斷地位延伸到其他領域,從而在多個新領域形成“雙輪壟斷”。多元化導致中國平臺經濟派系化,數字生態惡化。騰訊系占中國全體網民使用時長的40%-45%,字節系占15%,百度系占8%,快手系占7%,阿里系占6%。而美國沒有這種現象,占用戶時長最多的Facebook僅為10%,Youtube占7%,其余均不超過5%,大部分為1%-2%。中央強調“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針對平臺多元化經營產生的亂象。
第四,政策調整影響全球資本對我國互聯網政策的判斷。2021年,我國反壟斷罰沒金額增長了5120%,僅經營者集中處罰案件就增長了600%以上,其中90%以上的處罰對象是平臺。雖然對平臺的罰金額度有限,但監管政策的轉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家對平臺經濟的長期預期,影響了平臺企業對技術創新長期投入的信心。集中式監管放大了不確定性,政策的不確定性又進一步影響了全球資本對中國互聯網平臺的判斷,最終可能會影響到全球資本對中國營商環境的判斷。
第五,中美互聯網平臺監管方式的差異。美國反壟斷多方博弈,高舉輕放,達到一個各利益主體都能接受的均衡結果需要較長的時間。2021年,美國反壟斷看上去勢頭很猛,但主要還是集中在立法和訴訟兩個方面,政府、法院、平臺企業、社會公眾多方參與角力,互相博弈,反壟斷幾乎沒有實質結果。如圖所示,2005-2021年上半年,從美國的所有反壟斷案件和國會聽證會來看,平臺企業受到實質處罰的幾乎為零。美國眾議院在近幾年時間內連續對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等幾家大型平臺企業進行聽證,指責十分嚴厲,甚至提出5大反壟斷法案,其中4項僅針對平臺企業,但幾乎沒有實質動作。在這種預期下,美國市場投資者對于“監管重拳”反應平淡。
我國有關部門同時對大型互聯網平臺掀起監管風暴,資本市場表現比較激烈。以2018年為分界點,我國對互聯網平臺的政策前寬后嚴。2019年以后,我國主要學習和借鑒歐盟的做法,比如,引入數字守門人制度,加大平臺反壟斷力度。與美國不同,中國平臺監管主要依靠行政執法,明確規定了互聯網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的范疇,抓典型案例,進行行政處罰。比如,在反壟斷案件中,國際上長達2-3年舉證與爭論的類似案件,國內很多案件從立案到判決只用了2-3個月的時間。我國對平臺監管方式效率高、見效快,但容易導致市場對政策的預期不穩,也容易線性外推,讓消化負面信息的能力受到影響。
第六,美國打壓科技企業和加強中概股監管。大國之間的競爭加速向互聯網領域集聚,大型互聯網平臺正成為全球政治經濟利益的一個容器,因為其不僅涉及國家的權利與安全,還涉及利用互聯網平臺爭奪經濟發展制高點和主導權。美國對中國平臺企業實行監管政治化策略,圍堵打壓中方高科技企業與機構。一方面,近年來,美國對中國科技企業封鎖制裁,謀求技術壟斷和網絡霸權、打壓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與中國爭奪互聯網空間話語權。美國憑借資本和技術優勢,企圖打造“平臺資本主義”和“數據資本主義”,遏制和阻礙別國平臺做強做大。另一方面,加強對在美互聯網企業上市公司的監管,是美國打壓中國科技企業的重要手段。2021年12月,美國完善《外國公司問責法》相關的信息提交與披露實施細則,要求外國公司提供審計底稿供美國檢查,否則可能3年內被勒令退市。受美國證監會強監管的影響,2021年,200多家中概股公司中約80%的公司股價下跌,跌幅80%及以上的有40家左右,跌幅40%以上的超過150家。
綜上,我國互聯網平臺發展模式,既不同于美國的全球化、專業化、垂直化特點,也不同于歐盟僅有德國SAP少數平臺的情形。數字經濟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需要進一步統籌和優化平臺治理體系。
推動我國互聯網平臺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當下,中美數字經濟競爭歸根結底是大型互聯網平臺的競爭,做強做優做大互聯網平臺是我國發展數字經濟的戰略支點。解決我國大型互聯網平臺內卷的根本問題,有兩個發展方向,一是推動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轉型;二是推動中國互聯網平臺全球化?;谏鲜龆ㄎ缓团袛啵岢鲆韵陆ㄗh。
構建統籌協同高效的監管格局?;ヂ摼W平臺監管需要綜合運用多種工具,探索事前溝通、靈活響應、協同治理的監管格局,防范監管出現“合成謬誤”與“分解謬誤”,走出“一抓就死,一放就亂”的循環。為此,一是加強政策統籌,強化頂層設計。系統評估和審視我國已有的互聯網平臺監管政策,強化政策協同,建議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制定和印發《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行動方案》;強調法治,建議加快研究、制定和出臺《數字經濟法》。二是加強部門協同、央地聯動、政企共商,扭轉當前市場對互聯網平臺的發展預期。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建立一套更為靈活的與平臺企業的交流機制,對互聯網平臺的一些重要決策進行事先溝通,對其中的重大戰略布局進行事先的介入和干預。三是建立“監管沙盒”機制。“監管沙盒”機制提供了相對包容的空間與彈性的監管方式,形成市場創新者、監管者與消費者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建議在試驗區和示范區探索平臺經濟治理的“監管沙盒”機制。
建立明確的互聯網平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如今的當務之急是消除數字經濟政策的不確定性,給互聯網平臺以信心。監管的目的是引導平臺企業放棄“賺快錢”的低端做法,逐步轉移到拼研發、拼技術上來,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平臺企業可以進入什么領域,不可以進入什么領域,亟須建立“紅燈”機制。建議有關部門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專門建立數字經濟投資、經營負面清單及清單細則,明確禁止進入領域。在“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大原則下,政府部門以恰當的方式承諾10-30年長期不變,以穩定企業投資信心。
優化大型互聯網平臺科技創新生態。數字技術創新和產業競爭呈現出平臺化和生態化趨勢,平臺型技術創新體系是未來競爭的制勝點。建議有關部門加強數字經濟全產業鏈生態布局的頂層設計,一是通過專項資金、政策支持、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和支持互聯網企業轉型產業生態創新,為中小企業創新提供機遇、生態和保障。SaaS是云計算發展的優先選項,是生態體系的核心要素,是中美數字技術競爭的焦點之一,建議以SaaS領域為切入點,加強行業安全和服務標準建設,建立高聯動、標準化的SaaS產業生態圈。二是推動大型互聯網平臺成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支持平臺企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專項,鼓勵平臺在AI芯片、云計算、人工智能、量子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等領域進行原創性創新,開展引領性科技攻關。三是為平臺型技術創新生態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支持平臺企業成立國家產學研創新實驗室、發展開源社區、引進全球頂級專業人才等。
從反行業壟斷轉向反超級平臺壟斷。美國是行業壟斷,中國是跨行業壟斷,不宜照抄歐美的監管模式。建議監管部門實現監管重點轉型:一是從反行業壟斷到反跨行業壟斷,定義跨界競爭和超級平臺,超級平臺按生態位與規模,對其他平臺可以形成打擊影響的與無法對其他平臺形成影響的,對可引發系統性風險的與無法引發系統性風險影響的,需要區別對待。二是從反寡頭競爭轉向反寡頭壟斷,關鍵指標為是否存在市場進入,存在有效市場進入的即為寡頭競爭。三是從反供給壟斷到反需求壟斷,明確反壟斷法重點保護消費者福利,對造成消費者價格上升、服務質量下降的,從嚴監管,加強查處。
鼓勵平臺出海與實施對等開放。互聯互通只是進一步降低國內經濟交易成本的權宜之計,最終解決辦法還是平臺出海,參與國際競爭。建議商務部門加大推動、參與和建立數字經濟貿易體系與規則的力度;從商業交易平臺、基礎設施平臺等輕意識形態的行業切入,對中國數字企業海外投資并購等領域保持包容審慎的態度;逐步對海外大型互聯網平臺實行對等開放,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
積極應對海外對我國平臺經濟的監管風暴。逆全球化的今天,國際監管已淪為產業保護工具。我國互聯網平臺走出去,將受到其他國家的抵制和反壟斷。建議相關部門在法律政策和標準規范等層面,做好應對數字貿易保護主義、對等反制的前瞻性研究并及時儲備政策工具。
(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導)
【注:本文系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創新與治理協同互促機制研究”(項目編號:22&ZD070)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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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閆德利:《中美數字經濟的差距比較研究》,《互聯網天地》,2020年第10期。
③鐘春平、劉誠、李勇堅:《中美比較視角下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經濟縱橫》,2017年第4期。
④J. Clement. Market value of the largest internet companies worldwide 2021. Jul 1, 2021.
責編/李丹妮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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